2015年2月7日 星期六

交通警員被強光照射暈倒 — 澳門奇案分享

繼去年10月一篇有關警察行動太迅速反幫罪犯減刑的澳門奇案分享後,昨晚澳門又發生一宗跟警察有關的奇案,在這裡作個分享。

根據警方的公布,案件發生在2月6日接近凌晨零時候。當時有一名交通警員奉命到澳門某街道處理一宗交通糾紛,但一男子突然發難,開啟手提電話的電筒功能照射警員該名交通警員,警員在強光下暈眩,昏倒地上。

其他在場的警員見狀,即時制服嫌疑人,帶返警局調查。該名男子年約50歲,是交通糾紛其中一方,現時已被控告襲警罪。

網上有網民討論案件,認為警員身體質素奇差,如何保護市民?有網民則揶揄警員是疆屍,一見光就暈。亦有網民同情該警員,說現時市面常見的手機外置閃光燈光度至少有100流明,人類眼睛直面對90流明已會受損,在黑暗環境被照射,的確可以致暈。

這單案件,令我想起包致金侄女掌摑警員案,當時同樣有網民覺得被摑警員是在做戲。究竟該交通警員是否真的被強光照暈,相信只有他本人才知道。

我在想,如果手機電筒真能把人照暈,豈不是現時每人均隨身帶著一件攻擊性武器?地球真的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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