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別忘記,落案起訴朱經緯的都是警察


















朱經緯被判囚三個月,警隊一哥盧偉聰、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等,公開表示痛心、失望、難過,但我想市民對他們的態度會更痛心、更失望。
與其他同樣撐朱經緯的人或團體不同,盧偉聰和李占安均是現役警察,而作為現役警察,公開為一個被法庭判了有罪的犯人講好說話,還要用納稅人的錢向犯人及其家人提供支援,究竟是否恰當?其中李占安更盛讚朱經緯案發當日臨近退休仍站在最前線執勤是模範,我想問,是否臨退休就無責任執勤?臨退休是否不用出糧?同樣道理,是否一個醫生臨退休就可亂開藥醫人?亂開藥醫死人是否可不用負法律責任?
事到如今,有很多人仍忽略最重要一點:當日是警方經過調查認為有足夠證據,才落案起訴朱經緯把他送到法庭的(當然,如非監警會,相信這也不會發生)。盧偉聰和李占安等人不斷公開為朱經緯開脫,潛台詞是否指警方當日胡亂起訴無辜的人?你們有否尊重過當日負責調查案件並決定落案起訴朱經緯的同袍?
警方搵夠證據落案起訴一名嫌犯,然後卻公開表示對嫌犯被定罪感到失望、難過,究竟是甚麼邏輯?盧偉聰今日應該做的,是要公開表揚當日落決定起訴朱經緯的同袍大公無私,公正調查案件,而非為一個被判囚的犯人說好話。